說到夫妻感情,果然談錢的時候總是利益至上,愛情與麵包可以選愛情,但是當麵包面臨被瓜分的危機時,自己的麵包自己保護,尤其結婚後過了幾年,感情淡了,這樣的情況會愈演愈烈,也可能成為離婚的導火線。
夫妻之間 購屋房貸問題該如何解決?
房貸是夫妻之間頭痛的問題。夢想有間彼此愛的小屋,可是實現夢想的過程若誰都不讓步,就很可能夢想變妄想,只能止步不前。例如:自備款誰出?房子在誰名下?貸款要怎麼分?等等各種跟錢有關的問題不斷出現,不僅如此,有時候雙方家長還會出來干涉,然後開始吵架、不和睦,結果又成了悲劇收場。
很多家庭事件都是這麼來的,若沒有其中一方有足夠的財力,或者讓一步的話,很難從中協調成功,因此常常演變成大型家庭修羅場,那要如何解決「房貸」造成的家庭革命呢?
如果婚前買房該怎麼辦?
如果結婚前,男方表示要買房,頭期款自己出,婚後夫妻一起支付房貸,那麼房屋該在誰的名下?
結婚前用男方的名字買的房,因此屬於個人財產,若之後夫妻一起負擔房貸,也只是男方的個人財產。建議:女方若想保護自己,可以與男方協調,將房屋採用聯名登記或預告登記、借名登記等,讓房屋無法輕易被出售或過戶贈與,保障權益。
如果婚後買房該怎麼辦?
婚後購入的任何財產,都屬於法定的婚後財產,因此不論是登記在個人名下,或是雙方共有,都差不多意思,但為了避免日後紛爭,建議先登記在一人名下,或採用聯名登記,之後若離婚的影響也比較小。
婚前協議很重要
很少情侶在結婚前,會簽署婚前協議,畢竟熱戀期哪會想到之後會離婚啊!但是婚前協議是一種保障,也是維繫感情的方式喔!
因為協議的內容可以限制之後可能出現的出脫行為,畢竟婚前、婚後的情形很難說,所以有張協議在,雙方有個顧慮,反倒不會做出太出閣的事情,更可以讓感情持久。且就算之後真的離婚,有張紙在那邊,離婚散的快、斷得快,也斷得乾淨。
主動提聘金還房貸 房貸見真情
有媒體報導,一對剛結婚不久的新人,在相親1年後就結婚了,但女方並沒有很確定自己是否喜歡對方就答應結婚。婚後兩人因疫情過得不太好,經濟條件較差,因此男方自己還房貸,讓女方覺得不太好,總覺得應該減輕他的壓力,於是提議「用聘金償還房貸吧!」可沒想到男方果斷拒絕。
男方表示「聘金給了就是給了」,我自己可以扛,之後房屋登記也會有你的名字。女方當下非常感動,即使剛結婚還很迷茫,但現在可以確定,自己沒有嫁錯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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